8.離心緣相,即是離念。「緣」指攀緣。心緣,即是起心動念。心若動念,必有所攀緣,便落於名字相矣。
『離心緣相,即是離念。「緣」指攀緣。心緣,即是起心動念。心若動念,必有所攀緣,便落於名字相矣。』真的離心緣相,此人在一切法中,與諸佛如來沒有兩樣,不起心不動念、不分別不執著。有沒有境界相?有,照樣穿衣吃飯、工作、迎賓接客,沒有分別執著、沒有起心動念,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受持金剛般若波羅蜜。經上一再講「受持、讀誦、為人演說」。「演」是表演,作榜樣給人看。「說」是將道理、事實真相為人說清楚。如釋迦牟尼佛在本經一開端,著衣持缽,入舍衛大城乞食,是表演給我們看的,多自在。如果在一切法中依然起心動念、分別執著,就四相具足,決定是凡夫,決定繼續搞生死輪迴,逃不出三界。我們不能不知道,不能不警惕。
禪、教、密都要遵守這個原則。亦即是說,在一切法裡還起心動念,則修持都是假的。禪定,雖然沒能斷煩惱,功夫伏住了煩惱。真正得禪定的人,心裡沒有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的念頭。能不起心、不動念,用定功將它伏住,並不是真的沒有。定功很深,這些念頭不起現行,這樣的功夫有沒有成就?沒有。將來往生,不過初禪天、二禪天而已,仍在三界之內。這功夫多難!我們能做得到嗎?財色名食睡擺在面前,能不動心嗎?由此觀之,方知其它的法門難修。
我們要得救,唯有靠阿彌陀佛,佛力加持,帶業往生。起心動念、分別執著,照樣可以往生。念佛法門殊勝,就在於此。往生的條件:信、願、行,三資糧。真正相信、真正發願,要生極樂世界,要見阿彌陀佛。行就是念佛,當作一生中唯一的大事,二六時中,無論何時,心中有佛,其他的東西都放下了。其他的法門,心裡有佛都不行,都是障礙。念佛法門,心裡可以有阿彌陀佛,就容易多了。心裡什麼都沒有,太難!心裡有一樣東西取代一切妄念,那就容易多了。淨土法門萬修萬人去,道理在此。
9.《起信論》又云:「當知染法淨法,皆悉相待,無有自相可說。是故一切法,從本以來,非色非心,非智非識,非有非無,畢竟不可說相。而有言說者,當知如來善巧方便,假以言說,引導眾生。其旨趣者,皆為離念,歸於真如。以念一切法,令心生滅,不入實智故。」此節論文,正此處之注腳也。
『《起信論》又云:「當知染法淨法,皆悉相待,無有自相可說』。「相待」就是相對的。染淨是相對的,大小也是相對的。所有一切法都是相對的,科學家早已發現相對論。凡夫確實生活在相對的世界之中。但相對不是真的,離開這邊,那邊就沒有;離開那邊,這邊也沒有,是相對建立的。不但六道,十法界都是相對建立的,是故虛幻不實,唯有一真法界方是真實的。
『是故一切法,從本以來,非色非心』。「本」是根本。我們以為有物質、有精神。馬鳴菩薩告訴我們,沒這回事,物質、精神都是妄想,絕非事實「非色非心」。『非智非識』。色、心是所變的;智、識是能變的。所變的境界,沒有色心。佛在《金剛經》上說得很多,所變的一切法,都是因緣所生,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,非色非心。如果諸位學一點法相唯識,就很容易明瞭。《百法》裡將心識都列在有為法。有為法包括心法、心所法,皆屬於心。色法屬於色。心法、色法、不相應行法都是有為法。《金剛經》上說,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」,說明「非色非心」;全是從妄想變現出來的,不是事實。智與識是能變,就是妄想;色與心是所變。
『非有非無』。「非有」,絕對沒有這個事實,當體即空。「非無」,有剎那的幻象。我們現在看到的現象,不能說「無」;但是這些相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,不能說「有」。「非有非無」,乃是事實真相。『畢竟不可說相』。此是真話。「相」既然不能說,更不能執著。『而有言說者』。釋迦牟尼佛不能說,而為我們說了四十九年;不能講,卻講了三百餘會。『當知如來善巧方便,假以言說,引導眾生』。是故,佛在本經說,「如來說法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。
我們須體會如來說法之真實義,開經偈說,「願解如來真實義」。真實義在此。『其旨趣者,皆為離念,歸於真如』。千經萬論,佛四十九年所說之法,乃至一切諸佛如來所說無量無邊之法,都是一個宗旨,一個方向,一個目標,無非教一切眾生離念而已!「離念」就會歸自性,歸於真如。
『以念一切法,令心生滅,不入實智故』。「實智」就是般若,是自性本具之般若智慧。由於心裡念著一切法,有牽掛,放不下,心方變成生滅心。自性本具之般若智慧不能現前,可惜!『此節論文,正此處之注腳也』。江味農居士採《起信論》這一段話,作為《金剛經》此段的註解,註得好,講得實在透徹、明瞭。
10.「非識、非有、非無」,此三句,總謂一切諸法,不過彼此對待相形,雖似有而實無,當體皆空。
『「非識、非有、非無」,此三句,總謂一切諸法,不過彼此對待相形,雖似有而實無,當體皆空。』此段文還是解釋。《起信論》說,「一切法從本以來,非色非心、非智非識、非有非無」,將一切法的真相為我們說破,亦即是「諸法實相」。「總謂一切法」,不僅說世間一切法,出世間的一切法亦不例外。世出世間合起來講,就是佛法常講的「十法界依正莊嚴」。「六凡」是世間,「四聖」是出世間,一切法的實相確實是「彼此對待相形」。相待即是相對的,從見相對起,因為有見分這一邊,便產生相分的那一邊。假如對於事實真相還無法體會,可以用更淺的比喻說明。如想像,想是「見分」;一想就有相,即是「相分」。我們想一個人,心裡就現那個人的相,是相待相形建立的。我們想一個地方,那個地方的相就現形。
想是「見」這一邊;「相」是另外一邊。因為人有想,所以就有相。有定功的人,世間人講,有天眼通的人,你打妄想,他都知道。因為你妄想時現相,他能看到。你在想什麼,他都見到;你在夢裡幹什麼事,他也看到,因為夢中有相,夢也是妄想變現的。我們有身體,周邊的生活環境,森羅萬象,所有現象亦是從妄想變現的。離開妄想,就沒有一切法。此理很深,事情很複雜。
《華嚴經》說,無量因緣,不是很單純的;但是總原則都是相對建立的。表面看好像存在,事實確實不存在,是故當體皆空。我們看到這些相明明存在,而沒有看到當體皆空,那是因為粗心大意,心裡的妄想執著,從來沒有間斷過。一個念頭生,一個念頭滅,沒間斷過,於是幻象就呈現在眼前。如果念頭斷了,現象就沒有了,如永嘉大師說的「覺後空空無大千」。什麼是「覺」?迷的念頭斷了。十法界依正莊嚴都是妄想變現的,妄想是迷執;迷執沒有,現象就沒有。
由此可知,只要有現象,自己就要知道,我的迷沒有斷,無明妄想沒斷。怎知沒斷?相現前,就沒斷;斷了,相就沒有了。自己有沒有破無明,有沒有斷妄想,自己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。
>>續載中……
(《金剛經講義節要述記》講於1995.5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及美國,華藏講記組恭敬整理。) |